|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部分)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17: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余秀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720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镇人民路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8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720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1,更正为:2025-07-2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5 09:30:00,更正为:2025-08-0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25 09:30:00,更正为:2025-08-05 09:30:00。标书代写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改为:四、其他事项2、其他: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本项目不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关于明确串标情节及后果的预警提示,供 应商应明确知晓相应行为及后果详见附件,供 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规定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次月十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统一上缴国库;并要求相关供 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对恶意串通、视为串通的情形作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标书代写
更改为:2025-07-04至2025-07-24
更改为:2025-08-05 09:30:00(**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无
名称:****
地址:**县**镇人民路13号
联系方式:0596-****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180****72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秀金
电话:180****7201
****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