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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按照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等程序,经**市****委员会审定,118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教师资格认**果进行公示(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向****人事师资科反映,联系电话:0512-****1169。
公示期结束后,有关证书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毕业证书原件于2025年7月31日—8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发展中心****中心窗口(**市**路99号)办理领证手续。联系电话:0512-****7273。
2.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领取,需要委托他人领取的申请人,请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并填写相关信息和粘贴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请受委托人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应毕业证书原件。
3.领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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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
一审:****中心 姚向英
二审:****中心 顾 珲
三审:党政办 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