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闽滇茶文化非遗交流系列活动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闽滇茶文化非遗交流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闽滇茶文化非遗交流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
1.00 |
4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未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日上午09: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日上午09:00(**时间);****(**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 址:**市百花路 318****广场3 幢
邮 编: 354300
联系人:张翠
联系电话:0599-****573
13、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四层01单元-401
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娟、蔡锦云
联系电话:059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