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经旗级自评、市级复核等程序,**已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条件,拟申报自治区级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教育局302室。
****监督举报电话:047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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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