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郴州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 展望报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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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署,为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扎实做好全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发改委拟开展**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

二、委托项目

**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研究

三、委托事项

1、根据国省部署对**市2016年以来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展望报告。

2、协助开展资料收集整理、数据模型分析及衔接修改完善工作。

四、预算金额

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五、工作要求

1、签订委托协议后,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作。

2、服务机构应根据委托事项,通过资料收集、电话沟通、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采用三种及以上方法进行测算分析,于8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测算,形成分析报告初稿,并按委托方要求修改完善按时完成第二次测算,形成分析报告定稿。

3、服务机构应深入研究**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产业项目布局等,坚持实事求是分析情况,在研究过程中应统筹好发展与减碳、整体与局部、刚性与弹性、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

4、服务机构应按照委托方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六、申请条件

1、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请单位必须熟悉碳排放及能源消费统计、核算相关政策、方法,在碳排放统计领域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数据基础,对参与编制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把关。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多年的双碳领域从业经验,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起草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

七、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机构及负责人、专业团队简介,相关工作基础、以往业绩等情况及佐证材料。

(二)根据本公告第三条“委托事项”要求,报送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总体设想、目录大纲、方法途径、进度安排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经费预算。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六)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八、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发改委****小组,从机构实力、工作基础、报价以及编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发改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九、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市五岭大道9号******环境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735-****133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评审因素和标准

****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评审因素和标准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
(10分)

10分

1.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1.3****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商务部分
(35分)

2.1业绩

(15分)

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地区碳排放核算展望、碳达峰碳中和或节能降碳相关咨询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其中省级业绩每个计3分;其余每个计1分,最多计15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项目

负责人

(6分)

2.2.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能源电力或大气科学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计3分;具有具有环境科学、能源电力或大气科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计2分;

2.2.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能源电力或大气科学相关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计1分

2.2.3 项目负责人有省级碳排放核算或类似项目负责人经历,计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自有员工,需提供相应人员本项项目遴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3项目团队

(14分)

2.3.1项目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能源电力或大气科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计2分,本项最高计10分;

2.3.2项目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正规部门颁发的碳排放管理或核算考核证书的,每人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

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和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项目团队成员须为申报单位自有员工,需提供相应人员本项项目遴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技术部分
(55分)

3.1总体工作思路
(35分)

3.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①系统分析**市“十三五”以来碳排放特征和“十四五”目标完成情况;②基于多种核算方法科学预测“十五五”碳排放情况(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碳排放结构、碳达峰时间及峰值);③碳达峰路径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④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方法。

3.1.2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其中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认识深刻,分析全面深入,预测方法科学可靠,路径设计具有创新性,评估方法精准有效,得35分;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认识一般,分析较为全面,预测方法合理,路径设计可行,评估方法适用,得20分;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认识较差,分析不够深入,预测方法简单,路径设计普通,评估方法一般,得10分;无项目特点、关键点认识,未达到基本要求不得分。

3.2质量管理措施
(5分)

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可行,对项目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分析准确,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得5分;质量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计3分;质量管理措施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无质量管理措施不得分。

3.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分)

完全满足报告编制工作的要求,计划合理,得5分;基本满足报告编制工作的要求,得3分;不能满足报告编制工作的要求或无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3.4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5分)

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完全满足要求,提出了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得5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要求或无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3.5工作建议及承诺
(5分)

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工作建议及承诺完善、合理,得5分;基本完善、合理,得3分;不太合理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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