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足球运动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增加★3、参照****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4〕2号)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履约期间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岗履职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供针对此项内容的承诺,内容和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2、原技术部分评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技术响应 |
45.00 |
是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其中带“★”条款(共计0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任一细项不满足(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条款(共计15项)任一细项不满足(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若有条款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均按不满足(负偏离)处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现更改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技术响应 |
45.00 |
是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其中带“★”条款(共计1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任一细项不满足(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条款(共计15项)任一细项不满足(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若有条款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均按不满足(负偏离)处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五峰村151号
联系方式:138****1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39****28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香莲
电话:139****2891
****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