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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药费补充医疗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删除1.4.5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招标人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7)序号及内容依次调整为(1)-(6)。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1.4.6项条款,具体内容如下: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项目延期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08月05日09:30:00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马场道217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66****68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5233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