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重点路口(文明出行)秩序劝导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总价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总价(元) |
| 1 | **市****公司 | 3,700,000.00 |
| 2 | **市盐****公司 | 3,700,000.00 |
| 3 | **** | 3,700,000.00 |
| 4 | **市景盛****公司 | 3,699,2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 |
| 1 | **** |
| 2 | **市****公司 |
| 3 | **市盐****公司 |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光****社区东环路8号伟业轩B805
3、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3,700,000.00 )
六、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重点路口(文明出行)秩序劝导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郭海燕、罗明、王育文、冯利、张晓天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委员会关于规范**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陆佰元整(¥36,600.00)。
九、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4日
十、补充事宜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1282。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田湾路105号
联系方式:詹警官,189****6052
2.招标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体育公园西****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9803、****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婕/张挺/余晓云
项目咨询:0755-****1282、0755-****9026
十二、附件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如需查看以下附件内容,****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gsgg/002001/****01004/002****04001/list.html)进行查看。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评分结果表等)。
****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