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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资示〔2025〕18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7月18日15:00时在**省公共**交易系统线上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位于**县金碧镇仓街邓家丫口南永公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环卫用地)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31249.00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087.3153 |
| 受让人 | **** | ||||
| 备注 | 竞得人需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项目需严格依照审核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建设和运营管理需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宗地不得用于建设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用地项目。 | ||||
二、公示期
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曹先生,087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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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