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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公资证(2025)004098号
根据《**省公共**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 项目名称 | ****研究中心和**供销冷链物流大数据展示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 ||||
| 项目类别 | 采购交易 |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标包名称 | **供销冷链物流大数据展示应用平台建设,主要围绕建立全面且精准的数据采集体系、构建强大的数据整合与分析能力、促进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等方面开展。****研究中心建设,主要围绕冷链物流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专业“金教材”建设、冷链物流专业“金课/精品课”建设,承接省级冷链物流相关科研、学术研讨会或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相关专题培训等方面开展。 | ||||
| 标包编号 | ****001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
| 代理机构 | **** | ||||
| 采购公告时间 | 2025-06-16 | ||||
| 结果公示或公告时间 | 2025-07-08 | ||||
| 成交结果 | 投标报价(元)****000 | ||||
发证单位:
日期:2025年7月21日
注:本证明书是该项目在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取得该证明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方可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招标人(采购人)在申请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示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