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太平地镇人民政府松山区太平地镇敖包吐村冷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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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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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区**地镇敖包吐村冷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09:1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桂红
项目联系电话 155****552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6-****00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英金路西、松三街北悦 ****花园 C 座 1-1-2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5521
附件1 **区**地镇敖包吐村冷棚项目(****202****1002)-文件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地镇敖包吐村冷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文件中合同付款方式及商务部分同类工程业绩相关信息,其他内容不变。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同类工程业绩:

供应商承接过的同类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注:①同类工程业绩的界定: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②投标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合同付款方式:

1、当工程进度达到30%时,按合同总金额的30%拨付工程款,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当工程进度达到60%时,拨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金额的6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当工程进度达到97%时,拨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0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47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英金路西、松三街北悦 ****花园 C 座 1-1-209

联系方式:155****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桂红

电话:155****5521

****

2025年07月22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2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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