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证 纪 要
根据2013年12月18日在****五楼会议室举行的《**区沈家门、**、勾山、朱家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等13个乡(镇、街道)的规划修改方案论证会所作的论证笔录。根据《国土**听证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特作出本论证纪要。
一、论证会的基本情况
论证事项:《**区沈家门、**、勾山、朱家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等13个乡(镇、街道)的规划修改方案。
论证主持人姓名:刘波 职务:副科长(主持工作)。
记录员姓名:谢建娜 职务:科员。
论证参加单位:区发改局、****围垦局、区国土局、****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等。
二、论证事项的说明
2013年12月18日在****五楼会议室就《**区沈家门、**、勾山、朱家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等13个乡(镇、街道)的规划修改方案举行了论证会。论证主要内容为:
******厅《关于**市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的批复》(浙土资函〔2013〕39号)的精神,按照《**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等文件要求,对《**区沈家门、**、勾山、朱家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等13个乡(镇、街道)的规划修改方案进行论证。本次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全区13个乡(镇、街道),总面积4799.48亩,其中农用地2721.59亩(耕地1398.33亩)。涉及规划调整项目93个,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7个、公路用地13个、新农村建设项目43个、其他项目10个。规划调整面积2868.069亩,其中基本农田1352.5065亩(其中使用区级预留新增用地指标12.051亩,区级预留基本农田指标287.148亩)。剩余预留指标和调出地块可置换出新增建设用地2868.069公顷,基本农田1365.3345公顷,可保证规划期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不增加、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本次规划修改拟将全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内1352.5065亩基本农田和1515.6525亩其他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调整为2868.069亩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同时将允许建设区内的1432.1145亩的新增建设用地全部调整为非建设用地。全区管制区12年更新后和本次规划调整后各类型汇总面积变化不大,但是空间上调整范围较大,调整总面积为6243.3亩。
三、论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区沈家门、**、勾山、朱家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等13个乡(镇、街道)的规划修改方案是近期**区急需建设的交通道路、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符合**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方案的实施。
四、论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对修改方案无意见分歧。
五、对论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同意该修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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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