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某部LED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01 |
某部LED设备维保 |
见说明1 |
**省**市 |
合同签订后/3年 |
原LED设备品牌:洲明 |
(一)LED设备延保项目服务要求
1.乙方工程师每年进行 4 次巡检(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LED设备进行全面巡检维护:
对LED屏体显示性能检测,包括(主备电源系统、信号系统、外观框架、显示效果、有无坏点等)。
对控制系统进行性能检测(包括发送卡、接收卡、信号线缆连接情况等)。
对集中处理系统进行性能检测(包括主备图形拼接处理器、分配器、网传器、交换机、信号线缆连接情况等)。
对配电系统进行性能检测(包括配电柜中主备交流接触器、延时器、定时开关、空气开关、电源线缆连接情况等)。
对整体钢结构进行检测(包括稳定性、牢固性、有无生锈变形等情况)。
建立LED档案,以综合报告形式呈送相关负责人,提供设备的使用状态及注意事项。
若遇零部件损坏,按合同规定进行更换,保证甲方LED设备正常工作。
2.延保设备包括LED屏体系统、集中处理器、交换机、控制系统、配电系统、结构系统、集中处理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不包括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损坏。
3.巡检之外,若遇LED设备故障,乙方工程师将在4小时到达现场,安排应急处理;若需进行更换元器件的维修,通常维修周期为7-10工作日(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建立维保LED使用情况档案,LED整体状态年汇总后向甲方书面汇报情况。
5.乙方承诺对甲方的LED系统在购保期内维修时使用正规原厂备品备件。
6.乙方每次巡检后提供甲方签字确认的巡检报告。
(二)服务对象
某部LED显示系统(P1.6主屏和P2.5条屏及其配件)。
项目预算: 60000.00元/年。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7月26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省**市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5日0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9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省**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年8月9日17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询价地点:**省**市。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519-****8593、0519-****8598
移动电话:153****2519、178****03787
传真:/
地址:**省**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510-****8538
移动电话:176****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