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8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2
删除以下内容:
4.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及最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及最低缴存比例见附表1、附表2。
附表1
| 序号 |
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月) |
说明 |
||
| 1 |
最低工资标准(A) |
/ |
一类 地区 |
二类 地区 |
三类 地区 |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
| 2490 |
2260 |
2010 |
||||
| 2 |
社保单位计提费用 |
缴费工资基数(≥4879)*缴费比例(≥24.7%) |
≥1205.113 |
缴费比例明细见附表2 |
||
| 3 |
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 |
缴存基数(≥A)*缴存比例(≥5%) |
/ |
|||
| 4 |
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 |
缴存基数(≥A)*缴存比例(≥5%) |
/ |
|||
备注:
1.最低工资标准按《****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号)执行,具体地区划分详见《通知》所附《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
2.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保障厅 省财政厅 ****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执行。
3.省人社厅如对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缴存比例下限按省****管理部门公布的规定执行。
附表2
| 序号 |
险种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及金额 |
| 1 |
养老保险 |
16% |
8% |
| 2 |
医疗保险 |
7% |
2% |
| 3 |
工伤保险 |
0.4% |
/ |
| 4 |
失业保险 |
0.5% |
0.5% |
| 5 |
生育保险 |
0.8% |
/ |
| 6 |
大病医疗救助 |
/ |
10元/月 |
更正日期:2025-07-22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长香西大道500号
联系人:张瑜老师
联系电话:0511-****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联系电话:****8535 ****8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电话:****8535 ****8537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