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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永创达数字化营销一体化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永创达数字化营销一体化项目 | 标段编号 | ****-01 |
| 变更澄清类型 | 澄清补遗 | ||
| 澄清答疑内容 |
变更内容①: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定标办法《商务标评审标准》第5“售后服务”:免费维护期之后,本项目采购内容每年维保服务费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2%,满足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降低1%,加2分,最高10分。该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供评审:在投标文件中清晰明确的写明或承诺,维保服务费占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值,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不得分。现澄清修改为:“售后服务”:免费维护期之后,本项目采购内容每年维保服务费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2%,满足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降低1%,加2分,最高10分。该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供评审:在投标文件中清晰明确的写明或承诺,维保服务费占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值,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2%不得分。标书代写 变更内容②: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数字化营销一体化系统建设,涵盖包括经代核心,****中心,营销关联系统(CDP,MA,SCRM等),详细系统建设列表如下:CDP客户数据平台、MA营销自动化系统、BI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数据埋点系统、收银台系统、企微SCRM系统、经代核心系统、****中心。)。现澄清修改为:项目概况(数字化营销一体化系统建设,涵盖包括经代核心,****中心,营销关联系统,详细系统建设列表如下:客户数据平台营销自动化系统、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数据埋点系统、收银台系统、企微系统、经代核心系统、****中心;同时关联永创达现有系统,如电销、客服、可回溯、移动出单平台永创保等系统,保证业务流程通畅,数据统一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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