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其他台、桌类
需求描述
课桌凳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 元 | 500(套) | 175,000.00 元 |
详见采购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购买(制造)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再承担任何费用。
2、竞采总价报价不能超过总价最高限价175000.00元,产品单价报价不能超过每项产品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小组按无效响应处理。
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供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支付全额合同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