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5年鹤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5-0074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商务部分”原“配送能力”第一条内容为:标书代写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配送能力

30

1、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链运输车辆,(自有冷链运输车每辆计7分,最高21分。租赁冷链运输车每辆计4分,最高12分.)

注:自有车辆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名称注册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证书,车辆照片(必须能够清晰辨明该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车辆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租赁车辆的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以出租方名称注册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证书、租赁合同期内最近付款周期的租金转款记录及租赁发票、车辆照片(必须能够清晰辨明该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车辆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现变更为: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配送能力

30

1、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链运输车辆,(自有或租赁冷链运输车每辆计7分,最高21分。)

注:自有车辆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名称注册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证书,车辆照片(必须能够清晰辨明该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车辆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租赁车辆的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以出租方名称注册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证书、租赁合同期内最近付款周期的租金转款记录及租赁发票、车辆照片(必须能够清晰辨明该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车辆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2、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分局

(2)地 址:**市鹤**迎丰中路417号

(3)项目联系人:艾女士

(4)电 话:199****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楼827室

(3)联系人:金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57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2
信息变更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5年鹤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