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我局拟协议出让位于**区椰海大道北侧**片区A-5-08地块100.44平方米、16.5平方米和A-5-09地块1313.8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1.A-5-08地块:土地面积100.44平方米(约0.1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混合用地(住宅95.58%,零售商业4.42%),容积率≤3.5,出让年期为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
2.A-5-08地块:土地面积16.5平方米(约0.02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混合用地(住宅95.58%,零售商业4.42%),容积率≤3.5,出让年期为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
3.A-5-09地块:土地面积1313.88平方米(约1.9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混合用地(住宅95.58%,零售商业4.42%),容积率≤3.5,出让年期为70年。
此次拟供地块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项目建设用地已由****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和公示地点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次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日报和****门户网站(http://zzgj.****.cn)。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提交至********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蕾,电话:0898-****0574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一个意向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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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