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集体经济性建设用地联营 (入股)审批暂行规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 |||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公告 | ||
| 概述:关于**集体经济性建设用地联营 (入股)审批暂行规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 |||
| 成文日期:2025-07-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7-15 09:14:3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 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内党办发[20 2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决策事项名称:**集体经济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审批暂行规定。
2、建设地点:******。
3、实施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4、决策事项内容:见《**集体经济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审批暂行规定》。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1、项目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2、审批流程的合理合法性;
3、联营合同纠纷;
4、土地价值估值错误带来的长期利益损害;
5、集体内部矛盾纠纷;
6、失地农牧民保障不足。
四、征询事项
为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决策事宜的相关利益群体能够如实了解各方面情况,征询程序如下:
1、征询范围:征询本决策事宜的涉地利益群体。
2、征询内容:该决策事宜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公众有何诉求、对本决策的实施持何种态度、对本决策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征求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决策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决策承办单位及评估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自然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胤安
通讯地址:******新宝拉格镇
电话(传真):147****9999
E-mail:****@qq.com
2、第三方评估单位:中创弘德******公司****公司
联系人:张宇仙
通讯地址:****市**路凯辰佳苑商业楼S1-1-112
电话(传真):151****0186
E-mail:****@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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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