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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2017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土地(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对位地**市碣石镇,面积31545.35平方米,即**市2017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土地(地块三)进行土地污染状况调查,编制监测方案及调查报告,依据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并组织专家对场地调查报告进行专家评审。 | ||
| 否 | ||
| 平方米(31,545.35平方米)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合同签订后且收到公开选取人提供的资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所需的外业调查工作,并根据提供的项目资料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成果,按委托方时限要求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并将最终审定的批复成果交还选取单位。 | ||
| ¥184,821.6元 | ||
| **市2017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土地(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费暂定价为184821.60元,****政府批复为准(含税,项目包干价),上述费用应包括中选至完成本项目规定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否在公开选取文件中是否有提及。 | ||
| 是 | ||
| 否 | ||
| 2025-07-24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