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 2025年中检的范围:2021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2.中检截止日期:2025年9月25日。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并提交即可,无需邮寄纸质件。
3.关于结项:有关项目完成****学校和市教委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9月25日前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二、项目清理工作
1.纳入清理范围的项目:2019、2020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1)2020年立项的项目:于2025年10月15日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结项申请手续,并提交结项有关材料1份。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延期,2020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准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2)2019年立项的项目:属逾期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请务必按时提交结项,超过时间截点“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项目的操作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各学院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结项材料提交,以免错过截止时间导致无法结项。无法按期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项目。标书代写
2.提交结项材料:
(1)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2)申请鉴**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上述项****学院,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孙建敏,****2357
****科研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