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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合法性—持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包含“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服务范围);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机构(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现场检测人员须持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培训合格证》;
4、报告需包含企业概况、危害因素辨识、防护设施分析、职业健康监护评估、管理措施整改建议等;
5、合规性—引用最新标准(如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结论需明确风险等级(一般/较重/严重);
6、附件附检测原始记录、仪器校准证书、现场勘查影像资料(含劳动者操作场景);
7、采样点覆盖—覆盖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岗位(含巡检点、非固定岗位) ;
8、检测因子—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识别 ;
9、检测频次—符合GBZ 159-2004规范:粉尘/噪声至少连续3天,化学因素按工作日浓度变化采样;
10、现场调查启动≤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报告交付≤采样结束40工作日(含专家评审修改);
11、检测仪器需年检合格(提供计量检定证书);
12、禁止泄露企业生产工艺、员工健康数据等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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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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