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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第八条第三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事项文件精神,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季度有2家小微企业申请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吸纳2名就业困难人员。
经局****服务中心核查,确定有2家单位2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现申请拨付就业岗位补贴0.2万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07月21日-07月25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就****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反映。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359-****925
****中心就业援助部0359-****571
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2025年第二季度**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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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