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预算单位,呼****交易中心,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财政厅关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购函〔2023〕764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财购〔2025〕748号)有关规定,呼****交易中心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征集了车辆加油服务供应商,截止2025年07月2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数量基本满足全市各级采购单位的需求,现将本期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期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本期框架协议执行期限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入围供应商名单****政府****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分网)(框架协议/开放式入围结果公告)公布,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二、业务衔接
本期框架协议征集结果公告发布前已完成备案的采购计划,可继续按原交易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执行,业务过渡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请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完结采购,届时将下架原电子卖场供应商服务。本期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届满后,如新一轮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尚未确定,可继续按本期框架协议规定执行采购。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应据此通知要求妥善及时安排好采购工作,同时加强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采购流程,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加强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授予管理。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需要修改、完善,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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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