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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协会和企业:
****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商务通〔2025〕16号)文件精神,请积极宣传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请符合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1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数据光盘1份报送至区工科局贸易管理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政府综合楼4楼区工科局426办公室,联系方式:0768-****292。
附件: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举办外贸导向型展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潮商务通〔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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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
附件:
1.附件: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举办外贸导向型展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潮商务通〔2025〕16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