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人民医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合理有效利用医疗**,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将我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示如下: 互认范围: (一)同级互认。****医疗机构之间符合互认清单内的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可予以认可。

(二)跨级互认。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医疗机构之间互认清单内的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应予以互认。

(三)医共体互认。紧密型****医疗机构之间,对符合互认清单内的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

互认的时限限定:

检验结果未经医学干预的时限从样本采集时间开始计算,要求如下:

(一)尿液化学分析、临床生物化学检测:未经医学干预,12小时内互认;

(二)临床免疫学、分子生物学:未经医学干预,1周之内互认;

(三)临床微生物检测:未经医学干预,3天之内互认;

(四)血细胞分析:未经医学干预,6小时之内互认;

(五)检验结果在互认的基础上,应结合临床表现,根据病情变化随时复查以动态监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2.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3.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4.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以及患者提供检查检验资料不完整的;

6.出****医疗机构实验室未能通过自治区、****实验室室间质评或国家****中心室间质评的;

7.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医学检验的时间与现就诊时间差距较大,已无参考价值的;

8.既往检查检验结果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9.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10.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具体影像检查互认项目清单:

检查结果互认时限为30日,需提供或具备完整、清晰的文字报告及相关影像图片资料,对符合质量标准的影像学图片资料,如临床医师对诊断报告有疑问,可凭客观检查结果,由本院影像学科医师及临床医师共同会诊,具体为:

(一)达到互认标准的普通放射线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

互认要求:普通放射性检查,摄影部位及技术条件符合中华放****管理委员会的技术规范,具有时效性。

(二)达到互认标准的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PET-CT、PET-MRI、SPECT、CT、MRI等。

互认要求: 1.涉及的影像资料应做到检查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并具有时效性。 2.数字化图像检查互认,需提供符合DICOM标准的原始医学影像数据。 3.如对影像诊断结果有异议,临床医师可申请院内会诊。


医学影像资料互认项目清单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具体超声检查互认项目清单:

(一)心脏疾病检查(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定性诊断)、主动脉瓣狭窄及关闭不全(定性诊断)、肥厚型心肌病、心包积液的定性诊断)。M型超声或二维双平面法测得的内径,包括左室、左房、主动脉、右室、右房、肺动脉,EF。

(二)颈部血管检查(定性诊断)。标准切面下血管厚度的测量,血管内径的测量,内膜厚度的测量。IMT颈动脉内-中膜厚度≥1.0mm为增厚,局限性内-中膜厚度≥1.5mm为斑块。

(三)肝胆胰脾肾脏器检查。胆囊结石(除外充满型及泥沙样胆囊结石);胰腺假性囊肿(有明确相关病史);肾脏结石(≥0.5cm);肾盂肾盏积水;腹水、胸水(定性诊断)。

(四)前列腺疾病(前列腺增生)检查。前列腺大小的测量,长径,厚径,宽径。

(五)妇产疾病检查。三甲医院子宫肌瘤、子宫内膜息肉、宫内节育器、盆腔积液等。

(六)浅表脏器检查(甲状腺弥漫性病变、乳腺囊性增生症、乳腺纤维腺瘤、乳腺炎或脓肿)。甲状腺大小测量,双侧叶,上下径,前后径,峡部厚度,内部回声分布情况;乳腺内囊性结节的大小、数目、边界、分布;炎性病变范围,脓肿形成的状况描述。

互认办法:

(一)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超声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包括提供按规定可以复制的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二)在诊疗过程中,由诊治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超声检查资料。认可的外院超声检查结果应在病历中记载,记载内容包括超声检查结果、检查机构名称、日期、档案号等;对于住院患者,须留存的外院互认资料应随住院病历一同归档。对不予认可的外院医学超声检查资料,应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说明原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进行复查的可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超声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项目;

2.超声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3.重新复查超声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原超声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

6.患者或其监护人要求进一步复查的;

7.其他情形确需进行复查的。


医学超声资料互认项目清单

附件

初 审:马志彬

主 编:图尔迪﹒艾尼

终 审:胡广世

声 明: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联 系 我 们

****急救中心电话:

120或0996-****026

****行政总值班电话:

0996-****213

****意见箱投诉电话:

0996-****726/0996-****213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线索举报电话:

0996-****068/185****3877

****药剂科电话:

0996-****005

附件


点击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添加关注

附件

附件 附件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为转载的内容,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由原发布方负责。平台仅提供信息传播渠道,不对此类内容的真实性、专业性及适用性承担保证责任,仅供用户参考借鉴。
附件(2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2
中标通知
且末县人民医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