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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2025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函》(岚农函〔2025〕313号)文件精神,经公开遴选、专家组评审、局务会议研究,拟将以下机构和个人作为“2025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1.****基地****基地):**省****公司、**高鑫****公司;
2.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养殖场、****合实验区鑫鸿****公司以及养殖户施美宁;
3.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合实验区****协会;
4.特聘渔技员:郑乐云。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期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591-****3005
****接待处室:****渔业处
反馈地址:****管委会3号楼5层渔业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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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