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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5〕15号)和《关于同意新港镇申报2025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项目人库的函》(东农农函〔2025〕13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1625-17-01-60290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30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铺装碎石场地约2500平方米,铺设井字植草砖约638平方米、透水砖约132平方米,建设C35混凝土路面约184平方米,敷设电缆线及保护管约903米,安装太阳能道钉28个,庭院柱灯17套、墙灯280套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6.64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89.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9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同意新港镇申报2025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项目人库的函》(东农农函〔2025〕130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