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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规范使用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委员会 ****财政局 ******旅游局关于调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景区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关于下达2022至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资金计划的通知》,现将资金分配标准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分配标准
任务配套内资金,乡乡全覆盖领域按每桩1.4095万元,智慧小区领域按每桩0.168万元,景区领域按每桩1.4095万元分配;激励资金:乡乡全覆盖领域按每桩1.416万元,景区领域按每桩1.416万元分配。
二、分配结果
共计分配73.98万元,其中:******电站14.095万元,巨冲新能源利店龙宝村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7.047万元,**县茨竹乡****电站2.819万元,**快速通道加油加气二站增设充电桩项目7.088万元,**市****公司碧水华庭小区充电桩建设项目1.34万元,**市****公司外滩名邸小区充电桩建设项目0.67万元,****停车场建设项目印象**停车点16.914万元,****停车场****环保局停车点14.095万元,**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沐溪镇三溪村提升改造项目9.9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