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省衔接推进乡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https://kjt.****.cn/kjt/gstz/2025/7/18/3dc7c54794c24e58878f3a8a6e15dbf7.shtml)转发你们,请组织有关科研人员根据自身研究基础,结合通知和指南要求,积极申报(牵头或联合外单位参与申报)。
一、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6月30日****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科技厅农资环处、科技特派团团长及其所在单位商**处确认后,统一以所服务县域的项目牵头单位的工作人员名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由《**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建新一轮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川科农〔2025〕5号)明确的各地服务团业务团长或副团长担任。
5.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项目参与人员由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协商,具体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不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川科农〔2025〕3号)中“应保证有不少于80%的团员纳入,且每家派员单位都有专家纳入”的规定限制(团员依据完成项目规定的任务在项目中报销差旅费)。
6.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计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
7.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毕业工作2年以上。
8.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的项目申请人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请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科技局)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学校OA办公系统发起用印申请(“归口管理部门”选科技处;“材料类型”选自然科学科研材料),线上审批通过后,前往印章室用印。
(二)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推荐单位(我校****科技局)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标书代写
(三)申报备案
经科技厅系统申报完成后,申请人下载申报书PDF****大学科技管理系统(https://kjgl.****.cn/#/sbjh)相应的申报计划。年度科研工作量以备案作为依据,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账号统计。
(四)申报时限
本次项目网上提交、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17时。逾期提交,在审核环节因材料不合规被退件、修改时间不足等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28-****6523,QQ****366385)
附件:项目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科技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