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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首次创业(在**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社,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每人仅享受1次)。
经****党组研究决定,同意给予赵依茸****服务店,带动就业3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伍仟元整)和李****百货店,带动就业2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伍仟元整),共计10000元(壹万元整)。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可向******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83-****779
联系地址:勐董镇市政四号路
附件:**县2025年给予脱贫劳动力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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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