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秀大道160号金城苑C1栋402室房产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I1000899)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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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秀大道160号金城苑C1栋402室房产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I****899)
挂牌价 852,000 元
保证金 200,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99.89m2
报名开始时间:2025-07-1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23 17:00:00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市海秀大道160号金城苑C1栋402室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

挂牌起

始日期

2025年7月1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7月23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市海秀大道160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用途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市海秀大道160号金城苑C1栋402室

99.89

**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32345号

住宅

85.2

20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房产建成于2003年,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物总层数为9层,房产所在层数为4层,室内格局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南北朝向,房间为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厨房、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贴面砖,水电齐全,转让标的所在单元设置电梯一部,整体满足居住使用要求。

根据**市国用(2007)第0001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人为****,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8年1月20日,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1.69m2。

房产所处区域交通便捷,周边银行、商场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标的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房产目前空置。房产质量、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房产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房产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2、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物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评估情况

评估价格(元)

同挂牌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2月20日

评估机构

****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清算组

转让方决策文件

****清算组决议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已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文本。但双方签订的该等合同文本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3、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标的交割

1、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交易所应自收到受让方全额缴纳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交易所指定账户,再由****交易所将交易价款根据转让方的通知返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交易所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不动产权证移交给受让方,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移交实物,具体详见《资产交易合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转让标的交割前所涉及标的拖欠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费用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甲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发生,转让方通知原户主把户口迁出,****学区房孩子能否就读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证,对此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做承诺。

4、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标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5、若因转让方原因造成房屋无法过户给受让方的,转让方将退还受让方缴纳给转让方的所有购房款并承担受让方须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保证金2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7:00。标书代写

3、****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交易所指定账户(《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本次转让的房产建成于2003年,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物总层数为9层,房产所在层数为4层,室内格局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南北朝向,房间为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厨房、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贴面砖,水电齐全,转让标的所在单元设置电梯一部,整体满足居住使用要求。
根据**市国用(2007)第0001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人为****,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8年1月20日,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1.69m2。
房产所处区域交通便捷,周边银行、商场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标的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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