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集团数字化信创协同管理平台及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数字化信创协同管理平台及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
一、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 商务评分标准-操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操作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档案管理专业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人数满足10人的,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项满分10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2、人员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此评分项与本项目采购技术要求不符,具有限制性及倾向性。请求: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修改上述不合理评审。(1)建议从采购需求及实际出发,修改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操作人员的证书要求,修改为操作人员具备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或岗前培训证书等相关从业证书。
答: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二、变更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操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现变更为:
| 操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分 |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操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人数满10人的,得3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7分; 2.上述操作人员中具有档案管理专业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1-2项合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8月7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耿工
联系方式:0551-****3653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922,****392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