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2 项目公告
****(采购人)就“2025年****15tEB炉成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5年07月22日进行了直接采购,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推荐情况:
中选候选人:****;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技术要求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三、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李艳娜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3****2872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26.com
2、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188****5492(受理时间为9:00-17:30)
邮箱:****@139.com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7 月23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