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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县洮惠渠灌区延续取水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5-07-21 | 文号甘水**发〔2025〕264号 | ||
| **水利厅 | ||||
****水务局:
你局《关于核****服务中心(洮惠渠)取水许可水量的请示》(定市水发〔2025〕33号)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省**市**县洮惠渠灌区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1),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洮惠渠灌区延续取水,取水水源为洮河干流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市**县玉井镇,坐标:东经103°49'14.07″,北纬35°15'54.53″。
二、综合考虑区域水**状况、灌区上一取水周期取水情况和实际取用水需求,年取水量由8070万立方米核减为6812.49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
特殊情况下,****服务中心****水利厅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三、你局要督****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水**保护的相关要求,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按照许可水量和用途取水,加大节约用水力度,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要按时如实填报取用水统计直报系统、报送年度总结,灌区渠首要实现在线计量,做好计量设施的检测核准,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附件:《**省**市**县洮惠渠灌区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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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