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
水产养殖粪污**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水产养殖粪污**化利用项目 | **县寨里镇桃林村下角组 | ****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腐熟污泥15000t/a,后续出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家进一步加工制成有机肥。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过程、运输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混合搅拌区单独密闭车间并设置集中抽风,发酵槽设置全封闭槽体并设置集中抽风。对生产过程中的恶臭进行集中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塔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采用全封闭式槽车,使用高强度、耐腐蚀的密封材料,对运输车辆的接口、舱门等部位进行密封处理,确保运输过程中无粪污泄漏和恶臭气体逸散。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纳入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中,不外排。施工场地应设隔油池和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及渗滤液经车间集水沟或收集管收集至废水回收池,废水最终回用于混合搅拌阶段,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使用低噪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建设防渗设施,确定防渗层渗透系数、厚度和材质,对生产厂区地面等地下水污染或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做好地面硬化,必要时建设抗腐蚀的防渗层;杜绝跑冒滴漏,做好地面保洁;粪污搅拌混合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发酵槽设置排水管,渗滤液收集至废水回收池,定期检查地面、排水沟/管防渗是否破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601、****138
通讯地址:****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54100
****环境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