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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我司2025年7月21日发布的《桥梁伸缩装置及球形支座生产线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下称“原公告”),现就以下条款进行澄清说明:
第二条“限价”修订
原条款:“本次采购限价为10万元,高于限价或低于限价85%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修订为:“本次采购限价为10万元,高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六条“评审方法”修订
原条款:“若报价相同,资质证书级别高的优先,资质证书级别相同的,注册资本金高的优先,注册资本金相同的,业绩累计金额多的优先”
修订为:“若报价相同,拟投入人员执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多的优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数量相同的,业绩累计金额(合同签订金额)多者优先,业绩累计金额相同的,注册资本金(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注册资本为准)高者优先”
本次澄清为原公告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2025年7月25日10:30之前、评审时间更改至2025年7月25日10:30。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按修订后条款编制响应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清晰体现注册资本信息。标书代写
澄清单位:****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1****4088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