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振生电镀有限公司 (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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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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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公示
1.1 地块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老厂区)地块位于**省**市**区埭溪镇**角,地块东侧、西侧和北侧为待建空地,地块南侧为道路,占地面积为 2752.5m2(约 4.1 亩)。

项目地块上世纪90年代前为农用地,后建有****公司,经核实,****公司于 2008 年关停在该地块的生产经营,****政府以工业用地收储。该地块空置一段时间后,于2016 年再次利用,其中,西侧车间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修理厂。****公司主要进行机械零部件、板金加工,主要工艺为切割与打磨,涉及污染物为金属颗粒物及焊接废气(铅),未涉及工业废水产生;车辆修理厂经营范围为车辆修理,主要工艺为焊接、喷漆,涉及污染物为少量的焊接废气及喷漆废气,该修理厂经营业务不含车辆清洗,因此未涉及工业废水排放。2023年6月,地块内企业停产,所有建筑均拆除,地块空置至今。

1.2 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项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丙类地块,是指除上述甲类、乙类外,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 8 个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

****环境局**分局《关于落实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要求,****公司(老厂区)地块属于优先监管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地块历史上曾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地块在2020年详调时发现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可能存在污染超标情况,属于丙类地块。根据《****政府对****公司(老厂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情况说明》,项目地块后续拟规划为居住用地(07),属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规定的“敏感用地”,因此本次调查按照一类用地标准及DB33/T 892-2022 敏感用地标准进行评价。2023年 7 月,****(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委托,对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进行初步调查,以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2023年12月,我公司在对****公司(老厂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时通过采样监测发现地块内重金属污染物疑似存在污染迹象。

2024年6月受****委托对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进行详细调查,以确认该地块受污染程度。

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资料搜集和现场调研的方式对该地块的使用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了收集与分析,对该地块进行了初步调查以及污染识别,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并通过专家函审,为后续现场环境调查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1.3 调查结果概述

1、土壤污染初步调查结果

我公司通过资料搜集和现场调研的方式对该地块的使用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了收集与分析,对该地块进行了初步调查以及污染识别,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并通过专家函审,为后续现场环境调查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2023年11月14日,由******公司完成土壤钻探、监测井建井和监测点坐标及监测井标高测量。2023年11月14日~11月30日由******公司现场取样、实验室分析工作。

土壤环境调查结果

****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设置土壤监测点8个(含对照点1个),采样并送检了36组土壤样品(含对照点土壤样品4组和土壤现场密码平行样4****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共50项):pH、总铬、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 1 中 45 项基本检测项目。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pH 值、重金属(砷、镉、总铬、铜、铅、汞、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地块内检出指标中重金属(铜、铅、镍、六价铬)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

****公司(老厂区)地块详细调查共设置5口地下水监测井(含对照点1 个),采集并送检7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共 72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毒理学指标”15项、镍、总铬、石油烃(C10-C40)以及GB 36600-2018表1 中对应的其他VOCs指标和SVOCs指标。

地下水样品中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六价铬、总铬、铅、镉、汞、砷、硒、铜、锌、镍、铁、锰、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检测项目均为未检出。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中浊度、耗氧量、氨氮、镍、铁、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其余检出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中饮用水筛选值。

2、土壤污染详细调查结果

通过前期地块初步调查发现地块内原****公司(老厂区)重点生产区域存在污染迹象,为确认地块内土壤具体受污染区域及污染深度,我公司编制了《****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方案》并通过专家函审,对地块内土壤受污染区域及污染深度开展调查。

2024年7月31日~8月1日,由******公司完成土壤钻探、监测井建井和监测点坐标及监测井标高测量。2024年7月31日~8月15日由******公司现场取样、实验室分析工作。

土壤环境调查结果

****公司(老厂区)地块详细调查共设置土壤监测点14个(含对照点1个),采样并送检了66组土壤样品(含对照点土壤样品4组和土壤现场密码平行样6****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共50项):pH、总铬、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 1 中 45 项基本检测项目。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pH 值、重金属(砷、镉、总铬、铜、铅、汞、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地块内检出指标中重金属(铜、铅、镍、六价铬)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

****公司(老厂区)地块详细调查共设置6口地下水监测井(含对照点1 个),采集并送检7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共 72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毒理学指标”15项、镍、总铬、石油烃(C10-C40)以及GB 36600-2018表1 中对应的其他VOCs指标和SVOCs指标。

地下水样品中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六价铬、总铬、铅、镉、汞、砷、硒、铜、锌、镍、铁、锰、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检测项目均为未检出。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中浊度、耗氧量、氨氮、镍、铁、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其余检出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中饮用水筛选值。

3、土壤污染补充调查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检测数据得知,地块内东侧和西侧边沿点位土壤检测指标中重金属(铜、铅、镍、六价铬)等指标均存在超标情况,地块实际受到污染的区域范围尚且无法确认,因此需要继续向外侧扩展调查。我公司通过对前期调查资料的分析与整理,编制了《****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方案》,为后续现场环境调查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2025年4月1日,由******公司完成土壤钻探、监测井建井和监测点坐标及监测井标高测量。2024年4月1日~4月16日由******公司现场取样、实验室分析工作。

****公司(老厂区)地块详细调查共设置土壤监测点8个,采样并送检了32****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监测项目:重金属(砷、铬(六价)、铜、铅、镍、锌)。

本次调查地块内检出指标中检出指标重金属(砷、铜、铅、镍、锌)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4、质控总结

本次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对“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结论、****实验室分析”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结果表明,本次调查资料收集全面、详实,能支撑污染识别结论;现场踏勘全面,无重点区域遗漏;人员访谈合理、全面,包含不同类型的访谈对象;污染识别结论准确,明确了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可能的污染源;现场采样严格遵守相应技术规范,样品保存及运输均符合要求;实验室分析以空白样品测试、精密度测试、准确度测试对本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结果表明质控样品结果良好,未出现不符合要求的质控结果,证明了检测过程中无异常,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因此,本次调查质量控制符合要求,出具结果准确可靠。

5、总体结论

****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指标中重金属(铜、铅、镍、六价铬、砷)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浊度、耗氧量、氨氮、镍、铁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其余检出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中饮用水筛选值。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未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须对****公司(老厂区)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进行风险评估等系列工作,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和危害水平,明确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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