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两**通勤用车服务采购项目(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早晚通勤、周末通勤单程:20(元) | 牵头供应商:**** 投标联合体:****、******公司 | **市**区庆远镇龙隐路6****中心9楼901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两**通勤用车服务采购项目(重) | **-**两**通勤用车服务采购项目(重)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服务合同将自动终止。若财政部门已批准下一年度预算,经采购人综合评定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服务质量良好的可延续第2年合同(价格、服务标准不变)。若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未通过考核,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耀克(自行抽取),覃孟丞(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韦光清(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采购总预算为计费额,按采购文件正文第3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558.6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大道6号
联系方式:189****9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庆远镇**路3号**天祥公寓6楼610、616、623
联系方式:0778-****300、150****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云
电 话:0778-****300、150****722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