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夏铎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补充耕地子方案规模预计为7公顷。
二、相关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补充耕地子方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复核资料编制、竣工测量、验收正射影像航拍、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外业举证及报备入库、施工设计与预算编制等七个技术环节,完成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和完成占补平衡系统在线报备。
表1 补充耕地子方案技术服务工作内容表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补充耕地选址复核资料 |
项 |
1 |
| 2 |
竣工测量图 |
项 |
1 |
| 3 |
竣工正射影像 |
项 |
1 |
| 4 |
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
项 |
1 |
| 5 |
竣工验收资料 |
项 |
1 |
| 6 |
指标确认书 |
项 |
1 |
| 7 |
其他甲方需要的资料 |
项 |
1 |
| 8 |
施工设计与预算编制 |
项 |
1 |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技术成果。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工作成果:
(1)选址复核申报资料成果(含选址复核申报资料汇编成果、申报矢量数据);
(2)竣工测量勘测定界成果;
(3)验收正射影像航拍成果(竣工四合一图);
(4)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
(5)竣工验收资料成果(含竣工验收资料汇编成果、验收矢量数据);
(6)外业举证及报备入库系统填报等;
(7)其他甲方需要的资料
(8)施工设计与预算编制
2、成果规格与数量:
(1)成果提交纸质资料2套,电子文件1份;
(2)******厅要求完成。
六、验收标准:按照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要求:(一)成果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技术成果。
(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
第一次:完成补充耕地子方案施工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二次:完**级指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三次:完成指标验收入库后办理补充耕地子方案服务费结算,办结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结算金额。
3、结算方式:
1.根据(湘土学发〔2025〕2号文件标准的5.5折并结合中标人投标优惠率同比优惠办理结算,城乡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子方案技术服务入库指标低于7公顷,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结算总额不超签约合同价。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包含所产生的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