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贝沃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套医疗器械木塑包装箱和5000万套电子产品塑料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阜阳-颍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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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标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年产250万套医疗器械木塑包装箱和5000万套电子产品塑料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阜环行审函〔2025〕26号
信息来源: ****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7-23 发布日期: 2025-07-23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年产250万套医疗器械木塑包装箱和5000万套电子产品塑料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23 14:54
关于****公司年产250万套医疗器械木塑包装箱和5000万套电子产品塑料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公司:

报来的《****公司年产250万套医疗器械木塑包装箱和5000万套电子产品塑料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开发区,项目用地面积约38亩,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其中厂房11600平方米,办公楼600平方米。购置水洗、造粒及成品注塑设备,配套建设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0万套医疗器械木塑包装箱和5000万套电子产品塑料盒建设项目的能力。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破碎、熔融挤出、注塑、挤塑等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乙醛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塑料制品工业标准中限值要求;颗粒物、乙苯和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氨、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要求;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苯乙烯、氨、H2S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项目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监控点VOCs排放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限值要求。施工期间粉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相关限值要求。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塑料破碎和清洗工序,塑料清洗工序定期补充新鲜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80%回用于塑料破碎和清洗,20%外排至市政管网。外排废水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PET塑料生产过程中基准排水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中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基准排水量要求,为3.5m3/t产品;PS塑料执行表3中悬浮法聚苯乙烯树脂基准排水量要求,为3.5m3/t产品;PP和PS执行表3中热塑性聚酯树脂要求,为3.5m3/t产品。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挤出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杂质、塑料微末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网由厂家回收;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及废油桶、废催化剂、气浮渣和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各类监测计划,针对地下水动态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针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单元应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以杜绝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的滚轴式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

9.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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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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