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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社关于印发《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4〕359号)、《****联社关于下达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1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了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经****党组会会议研究讨论,评审选定为**市社村****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23日-7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接收地址:**市**街南路6号,联系人:梁淑娟,联系电话:07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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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