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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S211**周鹿至**灵马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出具的《S211**周鹿至**灵马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项目编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升S211**周鹿至**灵马段公路服务水平,满足沿线群众交通出行需求,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战略的实施,同意建设S211**周鹿至**灵马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2-450100-04-01-773822。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政府附近独秀公园门口平交路口,路线沿现有省道S211由北向南走向,于K288+200设置平面交叉与县道 X578 相交、K295+670下穿**高速,终点于**区灵马镇与省道 S514 交叉处,路线全长 25.154 公里,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路面加铺改造、路基边坡防护,以及对全线不满足规范的排水、桥涵、交安等配套设施拆除重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865.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03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2.42万元,预备费484.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六、接文后请组织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按批复的工程招标核准意见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投资超出批复10%的,****政府投资管理的政策要求,按程序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S211**周鹿至**灵马段公路改建工程
2025年6月6日
南发改交通〔2025〕15号附件
S211**周鹿至**灵马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投方式(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情形)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采购 | / | / | / | / | |||
| 重要材料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的要求,本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5年6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