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沙市镇长春村大棚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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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受****委托,对**村大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委托代理编号:****)进行公告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村大棚建设项目

2、托代理编号:****

3、建设约1920平方米的联动带外遮阳大棚。

4、采购项目采购上限价: 343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

三、投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标书代写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从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上午8:30-下午5:00)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市**南路**小区97号)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定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10时。开标****人民政府会议室。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表出示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标书代写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 标 人:****

地 址:**镇**村

联 系 人:颜竹发

电 话:135****16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南路**小区97号

联系人:刘亿佳

电 话:151****660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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