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永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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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公墓)(施工)-变更公告
时间:2025.****.23

****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公墓)(施工)补疑纪要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纪要部分:

1、问: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用园林专业是否符合请回答可以或不可以,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2、问:34.2.28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一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是否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答: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问:本项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再提供或在施工过程中再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待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4、问:拟派的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予以认可烦请代理明确。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充通知部分:

原招标文件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第六点 修改为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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