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报来《关于****风电场项目的请示》及 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市风能**开发,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保护城 乡生态环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 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 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壮族****委员会关 于调整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726 号)等文件规定,同意****风电场。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宾州镇、新桥镇、思陇 镇一带。
五、项目装机容量为350 兆瓦(储能设施按国家和自治区的 后续文件要求执行)。
六、项目总投资 198239.52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 投资的比例为 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向银 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七、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 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八、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 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是:******局《建设项 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002025XS0043 号)、 ****政府《****风电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 析报告和评估报告的批复》。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 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 过 1 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 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本项目核准后,项目单位应积极与电网企业对接,电 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并网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建设 计划及并网工作有序推进。
十三、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能源局关于 支持**市**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有关意见的函》(桂 能新能函〔2025〕37 号)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十四、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 (国能函安全 〔2020〕39 号)等文件要求, ****管理部门的监督检 查。
十五、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 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 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十六、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 ****委员会令第28号)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电 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 ****监管局**业务办备案。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附件 1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风电场
|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 式(包括未达 到必须招标的 情形)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 明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约 198239.52 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 号),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 工程、监理、重要设备等必须进行招标。 2025 年 6 月 30 日 | ||||||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 质量事故,现就你****风电场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 88 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21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 ****委员会令第 28 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 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 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 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 号)等有关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 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 知 人:****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 张文平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