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农财【2023】27号 盐财农【2023】69号)文件精神,指****服务中心(农事)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区域农民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我区范围内2023年底前已建成省级或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
(二)申报条件。建设或运营主体应具备农机作业及农业生产服务从业经验,具备良好社会信用,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自愿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应急救灾作业指挥调度。
建设内容应满足《****服务中心(农事)建设指引》相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按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于7月30****农业农村局。
(二)县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建设指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三)网上公示。考评通过的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正式进行项目立项与批复。
三、补助资金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原则,按照项目主体总投入的30%比例进行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经营主体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和建设指引,做好主体初评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技术指导。各镇(区、街道)根据辖区内经营主体投资规模和建设需求,以粮油农作****服务中心(农事)应具备农资采购配送、集中育(供)秧(苗)、病虫害防控、全程机械化作业、粮食烘干、农机维修、应急救灾等基础功能,鼓励拓展智慧农业、农事培训、农产品展销、仓储保鲜、农产品初加工、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服务功能。
(三)强化总结宣传。各镇(区、街道)要认真总****服务中心(农事)建设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农事发展氛围。
联系人:盛可,电话:0515-****3971;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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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