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对**锦和**建设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对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的整理分析并结合土壤快速检测结果,分析了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分析总结本次调查工作结论如下:
(1)地块位于**自治区**市**树林召镇西园路东、金鹏路西、南园街南、**街北,地块面积为32446.58m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9.999489°,北纬40.384234°。地****文化中心,于1996年建设,2025年5月份全部拆除,目前地块内残留一些建筑垃圾。根据**国土调查资料,地块一调期间为独立工矿用地,二调期间为建制镇,三调调整为公园与绿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2023调规后地块用地性质未变化;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对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文化用地,但《**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条字第:150********0001号),将地块用地属性规划为居住用地。
(2)地块土地利用历史较简单,之****文化宫,于2025年5月拆除完毕,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地块内目前也不涉及工业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废水、废气、固废等产生、排放和处理等由于工业生产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地块现场无异味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不存在不明固体废物堆场,不存在工业地下管线和地下罐槽等,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可确认该地块内目前无污染源。
根据现场速测结果,地块表层土壤的快速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可以初步判断地块土壤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情况,进一步表明地块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
(3)地块相邻及周边土地历史上不存在从事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历史活动,未发现有泄露、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露天堆放固废;
周边虽然存在潜在污染源,但通过历史活动分析,忽略其对地块的环境影响,且地块内和周边快筛点PID和XRF快筛结果也无异常,因此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可忽略周边潜在污染源通过迁移途径对本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锦和**建设项目地块及其周边1000m范围内历史上虽然存在污染源,但对本地块环境的影响可忽略,本地块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并作为下一步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