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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处置程序,保障砂石**公开、公平、公正流转,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及《******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规〔2024〕4号)相关规定,现就沿河土家族****采石厂高边坡隐患治理产生砂石矿公开竞买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处置背景
沿河土家族****采石厂在高边坡隐患治理过程中产生的砂石矿**,因位于原**范围外且不符合单独设置采矿权条件,经****人民政府同意,由县管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我司”)依法组织公开竞买处置。
二、竞买基本情况
本次竞买严格按照《****石厂块石**公开拍卖方案》实施,经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最终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2025年7月22日现场竞价。经现场有底价增价竞价程序,最终确定沿河土家族****采石厂为成交竞得人,成交价格为424,500元(人民币肆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三、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
本成交结果公示期为3日(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司提出书面异议材料(需载明异议人身份信息、具体事实及理由)。异议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单位:****
联系人:付**
联系电话:151****9876
四、后续安排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司将与沿河土家族****采石厂正式签署《砂石**出让合同》,并按约定办理**价款缴纳及后续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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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