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租赁、物业及中央空调使用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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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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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赁、物业及中央空调使用费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现有办公用房位于**市**区**街66****广场,目前已到期,现急需对房屋租赁费、物业费、中央空调使用费项目续签。租赁地点为**市**区**街66****广场3、4、5、7层,租赁计费面积为9109.24m2,提供100个停车位。预算金额为****672.74元/每年,租赁期限:1年,第2、3年根据情况续租。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72.74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政府安排,2019年****搬入**市**区**街66****广场,作为2019年****的固定办公场所,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各项服务。
(2)现因租赁合同已到期,为保证****原有日常办公和服务的延续性,同时也便于****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需进行****办公用房租赁、物业及中央空调使用费项目租赁协议到期后的续签,物业服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容。
根据****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 01 执 3662 号之三),位于**市**区**街 66 号 1 幢负 101(产权证号:豫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1450 号)、负 201(产权证号:豫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1449 号)及 101(产权证号:豫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1448 号),目前已归于****名下。
房屋管理权归****归所有,目******所有人获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鉴于****是本项目唯一符合的供应商,特申请其做为此次单一来源项目采购对象。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的第一种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专家组论证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郭国宁 洛****检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晓莉 ****大学 高级会计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田国杰 ****博物馆 研究馆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4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7月30日18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7月24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7月30日18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局。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街66****广场5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5626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区**街**路交叉口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970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3
候选人公示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租赁、物业及中央空调使用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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